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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向河涌抛弃动物尸体罚款

2013-07-29 16:07来源:浏览:手机版

向水域抛弃动物尸体将挨罚,禽类每只处以一百元,畜类每头处以一千元罚款。《广州市水域市容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从昨日起向市民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均可以劝阻或者向“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据悉,该条例草案近期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还规定了一些禁止行为,包括禁止向水域乱丢或者倾倒瓜果皮核、纸屑、包装袋(盒)等废弃物;禁止向水域倾倒或者排放粪便、建筑废弃物、淤泥、未进行沉淀处理的泥浆水以及抛弃动物尸体;在水域及其沿岸建造和使用直接排放粪便入水域的厕所等。

如果向水域倾倒或者排放粪便、淤泥、未进行沉淀处理的泥浆水的,处以每立方米五百元罚款;抛弃动物尸体的,禽类每只处以一百元,畜类每头处以一千元罚款;在水域及其沿岸建造和使用直接排放粪便入水域厕所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五千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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