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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下发监所教育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规范罪犯劳教戒毒人员心理

2013-07-29 14:36来源:浏览:手机版

在司法部决定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教育质量年活动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于近日分别转发全国监狱系统、全国劳教场所、全国戒毒场所教育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三份方案均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对有需要的罪犯劳教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

监狱系统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5+1+1”教育改造模式,保证教学时间,未成年犯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成年犯每年不少于500课时。戒毒场所实施方案则进一步细分了不同类型教育的课时,要求确保每名戒毒人员每年接受法律常识教育不低于40课时,思想道德教育不低于30课时,戒毒常识教育不低于30课时,康复训练不低于60课时,文化素质教育不低于20课时等。

监狱系统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丰富教育改造工作内容,要积极开展法律常识教育,认罪悔罪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专题性时事教育,和以扫盲和小学教育为重点的罪犯文化教育,对已完成义务教育的罪犯,鼓励其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者其他类型的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必要条件。

劳教、戒毒场所实施方案强调加强个别教育,对重点人员逐人制定个别化戒治方案,实施个性化教育戒治、跟踪管理、诊断评估,促使个别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并要求认真总结强制隔离戒毒成功经验,提炼出一批符合戒毒规律、具有地方特色、行之有效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升戒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份方案均确定了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的具体目标。如监狱系统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守法守规服刑人员达到90%以上,法律常识教育、道德常识教育合格达到95%以上,脱盲人员达到应脱盲人数95%以上,取得职业技术技能证书的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努力实现无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非正常死亡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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