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全面规范监所管理工作

2013-07-29 14:36来源:浏览:手机版

本网西安9月27日电 记者台建林周斌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司法部今年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部领导多次深入监所调研,就开展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指导。9月26日至27日,司法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情况,要求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推进“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全面规范监所管理工作,提升监狱、劳教、戒毒工作整体水平。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训秋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主持会议,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到会致辞。

  会议指出,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广大干警规范化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全系统共编印辅导材料20多万册,举办各类培训班5300多次,参训人员37万多人次。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广泛推行了执法标准化管理,有的对已办理案件进行了执法质量跟踪检查,全系统依法办理减刑(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等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全面加强,一批省(区、市)已建成了出监监狱,各地普遍加强了罪犯、劳教、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普遍实行了服刑人员5+1+1教育改造模式和劳教人员“六三制”教育规定等,罪犯、劳教、戒毒人员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监、所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地按照“精、准、细、严”要求,系统梳理、规范监所业务流程,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监、所政管理各环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了全国监所持续安全稳定。监所设施和经费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地认真执行监狱、劳教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重点加强了监所大门、围墙、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武警哨位等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系统共制定制度5256项,修改6366项,废除3419项,广泛推行了监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构建标准化制度体系,努力做到了硬件统一标准、行为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制度。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明显加强,通过推行警务管理改革、干警值班制度改革等,进一步规范了警力配置,减少了管理层级,充实了一线警力。半年多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得到了广大干警的支持和拥护,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监狱、劳教、戒毒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识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全面完成活动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善于运用管理科学,不断提高监所规范化管理能力水平。要学习运用人本原理,强化“首要标准”观念,始终紧紧围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这个目标,用好责任原则、动力原则、能级原则,处理好干警职责、权限、利益、能力的关系,做好激励、指挥、协调、控制等工作,使监所人力、物力、财力向这一目标聚集。要学习运用系统原理,强化管理的整体性观念,使“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研究借鉴一些地区推行警务运作模式改革的做法,按照“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警务理念和每周7天×24小时全覆盖、全天候警务运作要求,建立健全省(区、市)监狱局、劳教、戒毒局和监所两级指挥中心,统筹调配人力、财力、物力,及时消除管理隐患,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研究借鉴一些地区监所在管理中引入我国推行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等标准的做法,监狱劳教企业要引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等,监所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标准,积极开展申请、创建、达标工作,“三大现场”要全面实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要学习运用权变原理,强化创新观念,应对狱(所)情、犯(教)情、社情变化等新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要学习运用效益原理,强化绩效观念,进一步构建科学完善的监所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公正客观地考核评价各层级、各岗位及每名干警工作的效益,推动监所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围绕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抓落实,加快实现安全稳定工作常态化,加强安全防范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强化对安全稳定事故责任的追究,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努力实现“四无”目标。要围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抓落实,全面加强和规范教育改造各项工作,切实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要求体现到刑罚执行、劳教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各环节,体现到管理、教育、劳动的全过程。要围绕加强警察队伍建设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要围绕提高保障水平抓落实,全面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加快监狱布局调整,落实好监狱、劳教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按标准规范和完善监所设施。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领导,落实好领导责任,抓好典型示范和宣传工作,推进督导检查和整改达标,严格对照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整改,搞好考核验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最后强调,要在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切实把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按期建成符合监狱劳教工作实际、具有监狱劳教工作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监狱局、劳教、戒毒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陕西、北京、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四川等十个省(区、市)代表作了大会发言。

  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实效明显

  监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民警职责清清楚楚

  本网记者周斌

  9月26日下午,陕西省女子监狱服装车间,民警正在交接班。

  165名服刑人员整整齐齐站在工作台旁,几位民警开始细致地检查每一名服刑人员的劳动工具,同时,服刑人员队伍前后两位民警开始清点人数……

  “在我们这里,民警的岗位职责划分的清清楚楚,每次交接班,必须做到5个交清,即服刑人员人数、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劳动工具及民警单警设备的交清,没有异议后,民警签字确认。”交班结束后,民警郭继红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

  这只是陕西省女子监狱规范化管理的一个缩影。不只是陕西省女子监狱,自今年司法部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监所规范化管理不再是多数现象,而成为普遍现象。

  管理执法更规范

  9月26日至27日,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期间,来自全国31个省(市、区)及兵团司法局、监狱局、劳教局(戒毒局)等100多名同志参观考察了陕西省女子监狱和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戒毒所)。

  走进陕西省女子监狱九分监区,规范化管理一目了然。监区办公室里,一张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挂在墙上,服刑人员案情、刑期、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信息,以及包联民警的姓名都写在上面。民警将根据每名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开展工作。

  在监区走廊的公示栏上,贴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罪犯分级处遇等级等信息。据介绍,该监狱对服刑人员执法采取全程公示,有异议者可口头向民警提出,也可向公示栏旁挂着的刑罚执行科信箱、监区长信箱、监察室信箱和监狱长信箱提出书面异议。

  其实,类似的管理执法环境,在全国各大监所并不鲜见。近年来特别是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不少监所在管理中引入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大力推动了管理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四川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刘伟深有感触地说,四川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大力推行岗位职责标准化,围绕“干什么、怎么干”,理顺部门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实现了全系统“事必归岗,岗必有责”,工作中做到了事情有人管、隐患有人问、难事有人办,从源头上保障了行为规范、办事规范。

  为确保管理执法更加规范,各地还纷纷强化监督。山东、陕西等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开展了全面督察工作。山东省司法厅、监狱局、劳教局(戒毒局)对42个监狱、劳教、戒毒单位进行了督察,全系统开展专项检查11次,警务督察2146次,发现整改问题1821件。

  江苏、福建等省份将接受监督延伸至系统外,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福建全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加强人大、政协、驻监所检察机关等社会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监所,征求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教育改造更科学

  围上栅栏,建栋小洋楼,栽上花花草草,养一些鸡鸭家禽……郑重地把男女模型摆在房前。这是代表们走进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戒毒所)教育矫治中心沙盘治疗室看到的一幕。

  民警杨琳介绍说,进行沙盘游戏的卢某是一名女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不久。来戒毒所后,卢某经常沉默不语,不愿与人交流,“通过沙盘游戏可以看出,卢某非常向往回家,想念家人,接下来,我们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联系其家人前来探望”。

  除了沙盘治疗室,教育矫治中心还开设了心理诊断室、脱毒期自省室、宣泄室、教学课堂等。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陕西积极探索在戒毒场所全面推行以课堂教学、养成教育、康复训练等内容为载体的教育矫治模式,促使戒毒人员自我反省、自我矫治、自我重塑。

  据了解,近年来特别是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服刑人员和劳教、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了“5+1+1”教育改造模式和劳教“六三制”教育规定,全面落实分类教育、个别教育、一人一策等制度,把“刑期”变成学期,让教育矫治更加科学。

  “吉林监狱劳教(戒毒)系统与社会联合办学,加大对服刑人员和劳教、戒毒人员组织培训的力度,今年1月至8月,吉林共有1475名服刑人员和劳教、戒毒人员获得职业等级证书,843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出监(所)推介就业340人。”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晓东说。

  各地还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监所民警的素质。截至目前,全国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共编印辅导材料20多万册,举办各类培训班5300多次,参训人员37万多人次,民警参训时间都在10天以上。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表示,江苏深化分层分类培训与民警在线学习工作,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岗位练兵新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全省监狱系统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011人、3608人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劳教、戒毒系统民警队伍专业化率达50.3%,为科学的教育改造奠定了基础。

  制度体系更完善

  采访中,《法制日报》记者深刻体会到,各地司法厅、监狱和劳教、戒毒系统,始终把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创新管理、深化改革。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看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是广西改革警戒模式,进一步规范警察队伍管理的一次契机。广西针对现有模式存在的弊端,大刀阔斧进行改革,通过精简机关下派警力、完善“三大”现场管理和均衡警力部署等措施,有力解决了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问题,促使民警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代表们还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样的心声:规范化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活动年要做的事,而是要长期坚持做的事。所以,在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伊始甚至更早时候,各地就在大力推进建立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推进制度“废、改、立”上下足了功夫。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对照已有的涵盖205个标准文件的《制度手册》开展梳理修订工作,累计新建制度100个,修改26个,保留79个,废除60个。陕西省汇编了《全省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和《陕西省劳动教养(戒毒)局制度汇编》,基本实现了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制度全覆盖、程序全规范、流程全统一,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会议期间,各地将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制定的工作标准、手册进行了展览,《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每一个省份的工作标准都“分量十足”,厚度远超各类法律书籍。翻开工作手册,细到诸如罪犯亲情电话管理,都划分了申请、审核批准、检查考核、跟踪反馈等9个环节并配有流程图。

  与此同时,北京、湖北等地致力于文化导向引领。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治安说,湖北强化价值文化“植”规范,结合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规范意识深深根植于每位民警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职业精神和行为准则之中,促使“处处有规范、人人讲规范、个个守规范”成为常态、稳态。

  本网西安9月27日电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