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检方对王锦河涉嫌受贿、非法持有弹药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1月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锦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锦河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邓州市政府招商设陷阱 一外地女商被骗780万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