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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环湖开发”与湖争地:房产项目侵占滇池保护区(2)

2021-05-06 15:08来源:澎湃新闻浏览:手机版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滇池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只能开发建设生态旅游、文化等建设项目,禁止开发建设其他房地产项目。
  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生态旅游、文化建设项目界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旅游地产项目“打擦边球”。2018年11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可以建设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生态旅游、文化项目。诺仕达集团“借坡下驴”,随即打着健康养老产业的幌子,在滇池二级保护限制建设区内又继续开工建设437栋别墅,共计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据调查,这些别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一栏为“市场化商品房”,单套网签备案价在218万—2992万之间,并非对外宣称的健康养老项目,实际是以健康养老产业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
  除位于滇池二级保护区的房产项目外,2017年至2020年间,诺仕达集团还陆续在长腰山三级保护区建设209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房地产项目,共计占地1891亩,建筑面积174.4万平方米,至此,整个长腰山被开发殆尽。
  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滇池草海25公里沿岸拟全部开发,2015年开发建设至今,仅剩两个项目尚未开工,外海包括长腰山在内的138公里沿岸已开发36公里。
  “环湖开发”挤占滇池生态空间影响的是滇池水环境和水生态。昆明市市长刘佳晨坦言,“滇池流域污染负荷仍在增加,环湖开发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
  谈及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刘佳晨认为“少数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抓滇池保护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主动性不够。“
  督察组则指出,昆明当地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在滇池保护治理上态度不坚决、行动打折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帐,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昆明市迟迟不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出台滇池保护规划,导致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
  督察还指出,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指出并制止滇池长腰山等区域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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