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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遭遇"夺权" 自行侦查还原事实真相(2)

2021-04-20 14:5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在此情况下,水木建筑将万吉公司起诉至法院。2020年6月,河南省高级法院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不全为由,终审认定万吉公司与水木建筑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鉴于水木建筑已对施工合同进行了部分履行,遂判决万吉公司支付水木建筑工程款1132万余元及利息。 
  万吉公司迟迟不肯支付,拿不到赔偿款的工程队不愿离场。为此,急于收回土地进行开发的杨宏志便带领拆迁公司、保安公司人员到工地拆除楼房和建筑设备,于是便发生了激烈对峙。 
  自行侦查还原事实真相 
  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而且杨宏志自称“只出资,不留名”,判断其所说内容是否属实需要多方取证。为调查真相,管城区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团队,调取书证15份,奔赴巩义、洛阳等地询问证人数十名,最终取得关键证据。 
  据正印公司原股东石国强证明,当年万吉公司与正印公司商谈收购股份时,谈判进程一直是由杨宏志主导。郭颖慧也拿出了当年签署的代持股权协议,证明她的确是受杨宏志委派代持正印公司的股份,并明确表示:“杨宏志才是正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漯河农信社的代表王君也证明,2013年12月2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漯河农信社持有正印公司股份,其间,漯河农信社从未授权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上述地块作项目开发。 
  漯河农信社将股权归还至持股人后,樊自楠与赵冰分别持有正印公司90%与10%的股权。二人也承认,他们是杨宏志的代持股人。 
  “虽然万吉公司因为失联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但根据已有的合作协议、股权注册查询证明、转账清单等证据以及相关证人证言,足以认定杨宏志所言属实。”办案团队的检察官一致认为。 
  公开听证获得各方认同 
  事实已经查清,应如何判定杨宏志的行为?“这起案件时间久远,各方面利益错综复杂,一边是投入大量资金却迟迟无法收回建设款项的民营企业家,一边是无辜被骗的建筑队,必须要审慎稳妥办理。”管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丁红兵说。 
  办案检察官经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过错。随后,杨宏志就冲突中造成对方的材料、机械损失向水木建筑作了赔偿,获得对方谅解。 
  2020年12月28日,管城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安干警参加。根据证据证言,7名听证员讨论后一致同意办案检察官的意见,认为杨宏志主观上不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可以对杨宏志作出不起诉决定。次日,该院对杨宏志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万吉公司迟迟不进行赔偿,工人拿不到工资的问题,在承办检察官的调解下,杨宏志提出愿意代表正印公司收购水木建筑对万吉公司的债权,代为支付赔款。水木建筑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为工人发放了拖欠的工资,并积极配合拆除现场建筑,迅速撤出工地。至此,停滞了多年的工程终于正式启动。 
  如今工地恢复正常施工建设,房产销售也进入了正常轨道。管城区检察院根据自行侦查的结果,致函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要求警方对万吉公司的崔辰是否涉嫌诈骗进行调查。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制图:吴美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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