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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发力 剑指药企带金销售(3)

2021-04-15 14:07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手机版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亮剑,首例严重失信所涉药品被暂停挂网交易 
  4月12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披露某医药类上市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存在数额较大的商业贿赂行为,对该企业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并暂停省内挂网交易。作为全国首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治理案例,这标志着信用评价制度开始发挥实质性效果。
  据悉,浙江省对其他存在回扣问题的医药企业也按程序开展了信用评价,部分医药企业已经采取了主动降价等措施修复信用。针对近期曝光的医药企业销售费用畸高、费用列支不实等有悖诚信经营、公平定价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将不断研究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强化震慑作用,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处罚情况显示,19家企业被处以3到5万元的行政处罚。尽管涉及金额有的高达过亿,但现行法律,最高处罚金额为5万元。处罚标准底线较低是财政部执法面临的困境,目前会计法正在为此加紧修订。
  国家医保局也面临同样的困境。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基于这个原因,国家医保局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情节严重的企业会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这样就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前三批带量采购112种药品平均降价54%,下一步采购品类要向耗材、中成药推进,大型医疗设备将来也会考虑纳入。”日前,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副司长杨志光介绍了药品带量采购的推进方向。
  药品招标采购在我国已有近20年的历史,但是既往招标采购中存在一些弊端。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专家组组长章明认为,一是量价脱钩,普遍只招价格、不带量,药品价格难以明显下降。二是质量不齐,药品生产企业的集中度不高,销售费用大,研发投入不多,仿制药的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竞争不足,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议价谈判能力不足。四是缺乏协同,各方面衔接不够到位,药品出厂价到最后进医院的价格,中间存在很多虚高部分。
  章明表示,带量采购可以发挥市场作用,净化流通环境,并促使药价回归合理区间。“降价效果可以说非常显著,每年节约药品费用670亿元,加上地方和其他放量部分,预测每年节约资金超过1000亿元。”截至2020年底,药品集采实际采购量已达协议采购量的2.4倍,既为群众减轻了负担,也有利于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唐民皓指出,未来市场一定是大浪淘沙,淘汰的是那些不合规的、没有创新意识的、甚至是靠红包开拓市场的药企。
  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坚决整治医药领域腐败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首次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一并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
  经济活动产生财会信息,财会信息反映、记录一切经济活动。严格的财会监督不只是微观单位科学治理的必要条件,更是强化国家治理、维护财经秩序的必要手段。
  “历史和现实表明,财会监督不可或缺,搞好财会监督不仅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保障党关于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内在要求。”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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