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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饭局、电子红包……拉票贿选趋于隐蔽,绷紧换届纪律弦(3)

2021-04-12 15:0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日前,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就2021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通知》从严禁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干扰换届等方面提出“十个严禁”,又针对每种情形明确“十个一律”惩处方法。这既是汲取以往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经验教训,更是给那些还抱有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之人敲响警钟。
  “在这个关键节点印发《通知》要求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目的就是把好政治廉洁关,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确保选好人用对人。”宋伟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明确监督的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在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伊始,湖南省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就对落实纪律要求情况进行巡回督导检查。目前已成立6个集政策指导、纪律监督、风气督导为一体的换届工作督导组进驻各县市区,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四川省南充市纪委监委组建9个换届巡回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全程跟进监督人选推荐、资格审查、投票选举等环节,严格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体检,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只有层层严格把关,选出的干部才能立得稳,群众才服气,接下来的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南充市第八换届巡回督查组组长赵德国说。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遏制换届中可能出现的歪风邪气 
  今年1月,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利用本地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辽宁省纪委监委不仅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零容忍,还对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曝光,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打好预防针。近日,朝阳市纪委监委查处2起村(社区)“两委”换届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
  在换届过程中树规矩、明纪律,宣传好党中央关于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各项部署要求,释放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的信号同样至关重要。
  记者了解到,随着村(社区)“两委”换届进行时,一些地方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大喇叭”、党员群众大会等载体,深入宣传“十个严禁”换届纪律,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传递从严从紧信号。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纪委监委开展严明纪律、清风换届巡回宣讲,梳理总结换届选举中易发多发的7个方面典型案例,特别是对本区去年查处的2起村干部职务侵占集体资金用于拉票贿选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截至目前,换届纪律专题宣讲已开展7场,680余名村“两委”干部、街道有关干部接受换届纪律教育,实现辖区7个街道、114个村(居)全覆盖。
  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认真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审查近8000名“两委”候选人资格,对27名不符合资格候选人予以排除;对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限制期内拟任用为村和社区“两委”人员,区分情况提出建议;对涉及“两委”换届选举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办,确保问题线索5日内查清事实,提出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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