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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彦国决定逮捕

2021-02-23 13:42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西宁2月22日电(记者韩方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22日通报称,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梁彦国(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梁彦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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