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文卫 >

从著作权法看抄袭事件:碰瓷还是巧合?边界在哪?(3)

2021-02-20 14:13来源: 中国青年网浏览:手机版

  高翡强调,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非抽象的思想本身。如果不允许人们自由使用他人的思想,可能造成创作枯竭,阻碍文化传播。因此主张创作某短视频的理念或主题被抄袭,一般难以得到支持。“当然,未经许可完全照搬他人作品、与他人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或者未经授权改编他人作品,则可能侵权。”高翡说。
  “就抄袭和洗稿问题,有些案例是比较清楚的,有些案例比较模糊,究竟是参考还是抄袭,很难达成共识。”某短视频平台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平台对此设置了底线层面的侵权规则和引导层面的内容规则。针对一些原创度不高、但可能也不构成侵权的作品,在推荐机制上予以限制,以鼓励原创。
  (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
  (本版学术指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