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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治乱,合力严守食药安全底线(3)

2021-02-19 13:21来源:最高检浏览:手机版

  问题4:此次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有哪些考虑?
  答: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整体向好,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和巨大隐患。此次我们针对执法司法实践中易发频发的案件,结合专项行动成果,一共筛选了15件行政、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既有涉及境外疫区肉制品、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和保健食品、“毒酿皮”“假烤鸭”、篡改生产日期的熟食、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也有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还有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有的在传统实体店面销售,有的组织销售团队大规模推销,有的则是通过网络广泛发售,危害很大。
  如上海韩某某、洪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网络消费人群的身心健康。提示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了解“西布曲明”咖啡的危害及辨识方式,做到科学瘦身。又如吉林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孙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在小作坊内套用不同包装生产保健食品,随意添加西药成分,销售数量达1400余箱,严重破坏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的理念,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再如安徽李某某等人制售假药案,李某某等人在黑作坊生产假“盐酸贝那普利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假药后销往多地,生产、销售金额合计300余万元,直接危及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危害极大。提示广大群众要注意用药安全,从正规途径购买药品并查看药品包装、质量是否存在异样。
  此次发布的案例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方面显示了我们积极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这些案例还涉及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把握、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各地执法办案部门也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
  问题5:在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答:我们会继续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不减,狠抓案件查办,完善治理体系,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重点领域,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力惩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犯罪,满足人民群众保健需求。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案件,精准惩治制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以及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违法犯罪,紧盯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积极推进疫苗等重点防疫产品的监管,加强前瞻分析研判,依法惩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维护药品、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二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增进监管协同,推进有关市场监管、农产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制定出台,提升打击合力。三是加强问题研究,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修订、食品司法解释大幅修改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对于违法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刑法新设罪名适用等问题深入探索,促进各方达成共识,形成统一标准。四是共同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执法司法实践需求,通过联合培训、挂牌督办案件、组织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指导,积极推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业化办案核心团队建设,全面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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