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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废水直接涌入水库 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助力生态修复

2021-02-04 14:5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恋)因违法排污损害生态环境,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对大方县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毕节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贵州省首例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的长江流域水污染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7月,因降雨量增大,大方县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废水涌出量增加,导致该煤矿公司废水处理能力不足,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方岔河水库下游。经对水域采样检测,该公司违法排放的污水对长江流域水系大方岔河水库下游河流造成了污染。
  为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大方县检察院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绿塘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毕节市检察院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立即督促该煤矿公司停止违法排放污水并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煤矿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该煤矿公司迅速整改,对矿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
  因该煤矿公司排放污水行为对长江流域岔河地表水和底泥造成了污染,毕节市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该煤矿公司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大方县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十五日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着手实施对大方岔河水库下游河流水体和底泥造成的污染恢复原状,逾期未完成则立即支付修复费用42万余元,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修复工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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