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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5件961人 批捕717人

2021-01-19 17:30来源:青海法制报浏览:手机版
       1月15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5件961人,以涉黑恶罪名批捕717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201件1546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7件191人,涉恶案件143件940人;追捕追诉涉黑涉恶48人。
       2018年1月,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青海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牢把握斗争方向,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依法及时惩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公平正义,充分展现了检察精神、检察力量和检察担当。
       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打防并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全面分析研判165件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聚焦7个重点行业领域,采取65条整治措施,逐案制发检察建议211份,全面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发挥检察优势,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改革,一体化完成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建立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专门机制。与青海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六部门会签制定《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贯穿涉黑恶案件办理全过程。省检察院充分发挥督导督办、对下指导的“指挥棒”作用,积极帮助基层院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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