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以案释法!民法典施行初体验 新旧事均有新说法(3)

2021-01-18 12:48来源:法治日报浏览:手机版

  法规集市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老胡点评
  随着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的正式施行,我国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将进入一个崭新时期,过去许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够明确的民事审判活动,将会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从本期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正在积极主动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审理裁判民事案件,许多新的权利纠纷案件判决不断出现。其中居住权纠纷、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等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开创性意义。
  同样,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依法办事、平安和谐的重要遵循。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活动,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所知晓、所掌握。另一方面,人们应当学会运用民法典的规定看待民事纠纷、处理民事事项、解决民事矛盾,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徐伟伦 实习生 王文洋 胡勇)(责任编辑:刘晓方)(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