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谣女儿遭班主任体罚吐血"续:家长、推手、水军均获刑(2)
从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7月21日,广州警方先后抓获刘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6名,打掉非法提供推广营销等服务的营利性代刷平台1个,查获涉案手机、电脑一批,初步统计涉案流水逾2000万元。 家长、背后推手、水军均获刑 2021年1月11日,白云区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披露称,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2月,刘某认为其女儿在学校受到体罚,先后在班级微信群、朋友圈及微信签名处发布诅咒、辱骂、威胁老师的言论及图片。 2020年3月28日,刘某通过新浪微博持续编造其女儿被老师体罚及被老师索要照顾费等虚假信息。同年5月30日,刘某发布微博称其女儿被班主任体罚致吐血,并上传伪造的带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 同时,为进行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刘某向马某(已判刑)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马某将该业务转包给一非法网络平台,致该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至吐血抢救#微博热搜被网友阅读5.4亿次,讨论19.6万次,引发网络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白云区法院认为,刘某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刘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刘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马某犯罪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马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判决马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缴获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电脑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为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刘某向马某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马某将该业务转包给陈某经营的“七点社区自助下单”网站,该网站可通过付费购买在各类社交平台账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陈某说,“我们公司主要是做涨粉、转发、点赞和评论的,客户自己通过网站下单,网站自动接单。所以我并不认识客户,也不知道微博的内容,对后来微博热搜的出现也很意外。我愿意接受处罚。” 白云区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陈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白云区法院表示,本案中,一名母亲伪造血衣谎称女儿遭体罚致吐血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还通过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提高网络关注度,进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此种言行已然超过了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必然要承担相应后果、付出法律的代价。(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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