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司法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罗年被“双开”

2021-01-12 12:35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长沙1月11日电(记者谭畅)湖南省纪委监委11日通报,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罗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赚取巨额中介费,违规领取津补贴,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谋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流失的风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有资金拆借、招标业务代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罗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私心贪欲膨胀,公权私用,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年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