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是王府井股票内幕交易案"吴某某"? 吴姓牛散躺枪(2)
同一时期,吴峻乐操纵得利斯,亏损1.85亿元。由于操纵巨额亏损还被证监会处罚,吴峻乐一度被市场戏称为“最惨游资”。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国亚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证监会未公布“吴某某”的全名之前,市场的一切都是猜测。因为在申请免税牌照过程中,上市公司管理层、大股东,参与编制申请书的相关机构以及前往调研的投研团队,申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人士均有可能。 律师说法 新《证券法》下 违法成本已提高 在新《证券法》下,“吴某某”等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引发了关注。雷国亚表示,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吴某某”最高面临10倍的罚款,跟此前相比,内幕交易违法违规成本已明显提高。 雷国亚表示,我国的证券市场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尚处于初期阶段。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上市公司的数量会大幅度增加,只靠证券监管部门的力量难以及时、全面地发现和查处各类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这就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让法律从业人员、股民、社会热心人士都能积极发现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拥有有效的举报、诉讼等救援通道。当前,我国对内幕交易存在认定难、立案难、维权难,建议最高院与证券监管部门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及时出台相关司法文件,对内幕交易的界定、单独诉讼、集体诉讼、索赔标准等作出明确定规定。 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统筹/余美英(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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