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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女婿抵债七旬老人不该无家可归

2020-09-02 10:0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忠祥 于慧)山东省庆云县70多岁的农民张庆春,至今想起来都后悔把房子过户给上门女婿。这一决定,差点让他晚年和老伴流落街头。
  这是怎么回事呢?
  张庆春一生无儿无女,一直把继女王琴当作亲生女儿看待,女儿和刘晓强结婚后,也一起住在家里,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张庆春还把唯一的房产写到了刘晓强的名下,没想到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刘晓强不知从哪里听说纺织厂十分挣钱,便像中了魔一样,不顾家人反对四处借钱建厂。可建厂容易经营难,由于刘晓强对销售不在行,很快纺织厂就入不敷出,欠下的债务越来越多。因为纺织厂经营不善的事儿,刘晓强和王琴天天吵架,最终两人在2014年协议离婚。之后,刘晓强离开,王琴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居住在父母家里。
  可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法院的一纸腾房公告让一家人猝不及防。原来,刘晓强债台高筑,纺织厂濒临破产,债主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债务。由于刘晓强无力偿还,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产,也就是王琴与父母现居住的房子以物抵债。耄耋老人、孤儿寡母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王琴和家人对此实在无法接受。
  2018年9月,王琴及父母向庆云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经审查后驳回请求。2019年5月,法院发出腾房公告,要求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张庆春夫妇搬出房屋。随后王琴及张庆春夫妇再次提出执行异议,向德州市中院申请复议都被驳回。无奈之下,腿脚不便的张庆春夫妇拄着拐棍开始了申诉路。2020年5月,王琴陪同父母走进庆云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房产登记在刘晓强名下,法院强制执行并无不当,申请撤销执行没有法律依据。”当承办检察官马晓晴将申请监督结果告知张庆春夫妇时,两位老人失望的眼神让她揪心不已。“让年过七旬的老人无家可归也不是办法,能不能和债权人联系,看看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尝试和债权人取得了联系后,马晓晴了解到,债权人并无在此房屋居住的想法,只是想要回被欠的钱。
  经过多次沟通,在充分考虑案情与客观现实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因涉案房产为沿街二层楼房,一楼租赁收入归债主所有,二楼可由张庆春夫妇继续居住。这样既可以偿还债务,又能解决老人的居住问题。各方都对此方案表示认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
  张庆春一家的生活慢慢归于平静。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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