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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还有多少珍贵林地被商业利益蚕食?

2019-05-07 15:42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近日,因涉嫌破坏红树林,海南富力红树湾项目所有商品房被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暂停销售许可。此前,澄迈县林业局对其下发责令停止非法占用红树林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原来的种植条件。
  商品房项目“活埋”大片红树林,让人痛心。红树林是国家保护物种,是一种稀有的木本胎生植物,是至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物种最多样化的生态系之一。一者,它是陆地向海洋过渡的特殊生态系统,因根系发达、枝体茂密,具有防风消浪、促淤保滩、固岸护堤、净化海水和空气的功能;二者,它能为鸟类提供丰富的食物资源,候鸟将其当作越冬场和迁徒中转站,各种海鸟更是将其作为觅食栖息、生产繁殖的理想场所。三者,它还能为海洋动物提供良好的生长发育环境。此外,红树林的工业、药用等经济价值也很高。
  正因此,千方百计保护好沿南方省份海岸线逶迤的红树林,已成共识。据悉,保护红树林的相关法律法规有10多种,但一些红树林并未因此幸免于刀俎之灾。保护红树林的诸多努力,抵挡不住一些房地产企业的无度开发,何也?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利欲熏心,罔顾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如今,追求生态、宜居已成购房者出手买房的推动力。于是,有的开发商打起风景区、生态林、河流湖泊、湿地公园等资源的主意。
  另一方面,监管存在缺位。2015年8月,曾有媒体报道富力红树湾项目侵蚀澄迈百亩红树林之事,相关部门予以了叫停,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可罚完之后“涛声依旧”。富力红树湾项目所用土地应为海域范围,却被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这到底是谁批准的?
  要防止几乎不可再生的红树林继续被毁,不能仅靠媒体曝光、舆论批评。自然资源、林业、生态、住建等部门必须筑好“守护长城”,尽好保护之责,开展常态化的守护巡查工作;发现毁林现象,应及时拆除相关非法设施,强制企业还原红树林应有的天地,并对其处以“罪罚相当”的处罚。
  同时,要注意打击官商勾结侵占耕地、破坏林地的现象,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须摈弃破坏环境换发展的思维,通过向生态保护要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只算财政收入经济账,不算环境账,允许或默认企业对自然资源进行粗放、无序、掠夺性开发,是在透支生态环境的未来和国家的未来。(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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