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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不缺位!政法机关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2)

2018-12-11 11:2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正如最高法改判后的解读:对物美集团在申报项目及实施项目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及在与国企交往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今年以来,“两高”对于保护民营企业作出系列部署,平等保护是高频词汇。
  最高法要求,全面清理、完善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凡是有悖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条款,要及时废止或调整完善。
  最高检发出动员令,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平等保护是司法与市场相结合的必然产物。对此,公安机关态度明确,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
  张文中案的改判,正是在这样大背景下实现的。
  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张文中案的改判,让广大企业家体会到国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精神。
  “不仅为张文中高兴,也为自己高兴。依法治国能够让遵纪守法好的企业放心地、大胆地去发展,同时违法违规的企业得到制裁,体现出党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得知张文中改判无罪后,联想控股董事长柳传志感慨道。
  打破滞后主动服务
  张文中出狱后,身边的朋友劝他出国,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他拒绝了:“希望我个人、家庭、企业的巨大损失,能够为依法治国、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提供前车之鉴。”
  正如张文中案一样,事后纠错,具有滞后性,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可逆转。
  今年以来,政法机关多设“路标”取消“路障”,打破滞后性的枷锁更加有所作为,让企业更加便利,让企业家有更多获得感。
  “办证难”是企业发展路上的高龄拦路虎,11月29日,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1月30日,“两高”同时发布典型案例为民营企业再添司法“定心丸”。最高法发布7个、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4个检察机关办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
  为更好保障民营经济,政法机关从防守反击转为主动出击,强调防范在前,化解在早的主动预防。
  司法部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组织律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将推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化解,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上,政法机关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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