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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改革驱动谋划乡村振兴路径:权能如何变动能?

2018-11-08 13:45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权能如何变动能?
  ——山东省昌乐县改革驱动谋划乡村振兴路径纪实

  于洪波 本报记者吕兵兵
  古为齐国首城,今是宝石之都,地处鲁中要地的山东昌乐,在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因为“一个‘三无村’的蝶变故事”,引来无数取经者,何故?
  五图街道庵上湖村,五六百口人,七八百亩地,原是一个典型的无资源、无产业、无区位优势的“三无村”。如今,庵上湖村产业兴旺,村民人均年收入逾10万元,被评为全国文明村。
  “从‘三无村’到样板村,咱靠的是改革。第一次改革让土地流转起来,第二次把集体产权股份化。”村党支部书记赵继斌如此概括庵上湖村的“改革两步走”:2007年以来,该村先是推动“党支部+合作社”发展,统一流转土地,发展高效农业,逐步构建起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后又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机遇,盘活了资源,明晰了股权,为人才、资本等各类要素进驻搭建了平台。
  “庵上湖村的改革实践,对昌乐县谋划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明晰农村的各种产权关系,为经营权的规模化流转或重组、外部要素的注入创造制度性条件。”在昌乐县委书记卞汉林看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主体、要素、市场实现“三激活”,人才、资本、资源放心“三下乡”,进而培育催生新型主体、新兴业态和新特产品之“三新”,将改革赋予农民的权能转变为促进乡村振兴的动能。
  充分赋予农民各项权能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资产股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在高崖水库库区董家庄村,村民张立志拿着这3个证书告诉记者:“有了这些‘本本’,咱就吃上了定心丸,土地租金、集体分红,都不会少了咱。”
  2015年,昌乐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29个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昌乐抓住机遇,不仅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按照“扩面、提速、集成”要求,深化多类农村改革,推进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探索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有偿退出权能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闲置农房资源,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体化运行。
  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昌乐在清产核资、成员认定、股权量化、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和股份继承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制度设计。
  据了解,昌乐县共研究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指导意见》《股份继承实施办法》《股份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21个制度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村产权制度体系。
  截至2017年底,昌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93.6%,土地流转面积占比达42.5%;99.3%的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890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14.8万本。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交叉推进多类农村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形成整体‘打法套路’,充分赋予农民多项权能,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真正让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资源活起来。”卞汉林说。
  聚合城乡多类资源要素
  乔官镇唐家店子村农民张德仁,去年起算是开了眼界:“你看人家种地,浇水、施肥、控温、防湿,都用手机干,药肥用得少,瓜菜更好吃,这就叫现代农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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