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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 维权“耗不起”

2018-10-27 14:13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我们身边有多少霸王条款
  外出就餐遇禁止自带酒水促销最终解释权归商家


 “霸王条款”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 维权“耗不起”

  时而明目张胆、“霸气”十足,时而又玩起“隐身术”“变脸术”,纷繁复杂、难以名状。
  它便是“霸王条款”。
  有人可能会疑惑:“商家很少与我们签合同,哪里能看出是‘霸王条款’?”
  事实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商家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不时发生。当你在美容卡、健身卡、消费卡上看到“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在购物时瞧见店堂里挂着“打折商品、珠宝首饰概不退换”,与朋友外出用餐时在饭店里看到的“禁止自带酒水”,你就已经是“霸王条款”的受害者了。
  当消费者开始梳理那些隐藏在身边的“霸王条款”时,或许会感到惊讶:“我们这辈子究竟会遇到多少‘霸王条款’啊!”
  魅影般无处不在
  “明坑躲不过,暗箭更难防。”
  这是自研究生毕业后就在北京工作的林晓娟对租房经历的总结。
  “刚来北京时,我在同学的帮助下租了一间面积在5平方米左右的卧室,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桌子、一个简易衣柜。租金是押一付三,第一次交房租刚好到7月份。交了房租没两天,隔壁就搬进来一对夫妇,他们的合同签到5月,因为中介和房东签的合同是到5月份。”林晓娟回忆说,“多交两个月的钱还不算完。我住的那段时间,没有人来收过水费。可是,中介竟然以我没有交水费违约为由,要求我赔偿两个月的房租,而且必须在3天内搬走。”
  后来,林晓娟和中介结算押一付三里剩下的钱,“中介以没时间验房为由一直拖着。之前,我曾见过其他人退房的情形,中介经常以房间里的电器损坏为由,要求扣款。想到这些事,我就对中介说,房间内所有设施按损坏计算,我只要剩下的钱。听我这么说,中介态度立马转变,全程微笑”。
  最后的结果是,交了四个月的房租,只拿回来一个半月的钱。不过,这并非林晓娟遭遇的最离谱的租房“霸王条款”。
  回忆起这4年的租房遭遇,林晓娟依然很谨慎:“你要是租房,一定要认真地多看几遍合同再落笔,否则后患无穷。”
  在记忆中,是个夏日的晚上,林晓娟刚打开热水阀门准备洗澡,燃气热水器“砰”的一声着火烧毁了,墙面、灶台也受到牵连。经查,这次起火是燃气热水器老化引发。事后,中介安慰林晓娟说:“没事,房东换个新热水器就行。”
  半年后退房时,中介说热水器在居住期坏了,按合同约定不能退800元押金。林晓娟翻开合同看到里面确有一条:“房屋内家具完好,租住期间如有损坏,押金不退,照价赔偿”。中介又说地板有开裂、桌角有缺损,没有太多经验的林晓娟吓得不敢再让中介验房,只得忍气吞声不要那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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