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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2018-09-09 21:38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闲置资源活起来 民富村美产业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本报北京9月8日电(记者 朱隽)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唐昌街道战旗村,“乡村十八坊”日前开始迎客,豆瓣坊、酱油坊、陶艺坊……一家家手工作坊地方特色浓郁。村支书高德敏说:“多亏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村民手里的十八般武艺有了展示的舞台。”2015年启动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让战旗村一块13.44亩的闲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挂牌出让,一个集旅游、酒店、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乡村特色景观带有了“用武之地”。乡村变景区,村集体、村民的收入节节看涨。2017年,战旗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6万元。“沉睡的资源”被唤醒,村民们迎来了民富村美产业兴的新生活。
  受益的不仅是战旗村。记者近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自2015年3月启动以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内容更加丰富,在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1101宗、16.6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970宗、2万余亩,总价款约193亿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5亿元;各地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7.2万亩。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征地制度改革在多年来征地实践和改进管理基础上,按照新的改革试点任务,着力在“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上取得突破,在“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形成了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社会和市场对于入市集体土地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村民自治管理、探索新的取得方式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加大闲置宅基地盘活力度,稳步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各地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办理农房抵押贷款4.9万宗、98亿元,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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