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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三届中国(上海)国际养生杂粮与谷物展(2)

2017-07-06 21:43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4、酒店餐饮机构、高档餐厅、星级酒店;

 

  5、团购单位:政府、协会、商务团体、国营企业、国际公司等;

 

  6、各类超市和大卖场等;

 

  ◆展示范围:

 

  1、大米类:有机大米、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营养强化米、富硒大米、香米、粳米、籼米、发芽糙米、方便米饭、米制食品、即食淀粉、米粉、米果、大米挂面、快餐米、大米色素、米蛋白、米糠油、添加剂、大米乳、深加工食品、膳食纤维、饮品等;

 

  2、杂粮类:各种有机杂粮、糜子、荞麦、燕麦、大麦、黑小麦、高粱、玉米、绿豆、红小豆、芸豆、黑豆、蚕豆、鹰嘴豆、薏米、小米、芝麻、紫苏、亚麻籽、薯类,杂粮豆加工产品,薯类加工产品,辅料与添加剂;

 

  3、绿色有机大米基地专区展示:全面展示和推介了当地的绿色有机大米资源、绿色产品以及投资环境,整体宣传大米生产加工基地形象, 扩大绿色有机大米产品的影响和声誉,搭建产销交流合作平台。

 

  4、设备:提升机、初清机、振动筛、去石机、磁选机、色选机、砻谷机、谷糙机、长分机、抛光机等、仓储设备、包装设备、检验仪器、大米深加工设备、安全储粮系统等。

 

  5. 农产品深加工,地产品、林产品、菌类产品、果蔬类产品、肉蛋类产品,畜产品等;

 

  6. 各种食用糖类产品及各种糕点类产品;

 

  7. 各种酒类及饮料产品;

 

  8. 农业食品加工机械及包装机械;。

 

  ◆参展提示: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汇至组织单位指定帐号,所定的展位方可保留,余款应在2017年5月01日前付清,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3、2017年5月01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组织单位收到展台费用后,将于2017年5月15日前寄《参展手册》(详细介绍参展程序及注意事项,包括签证、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租赁设备等)。

 

  ◆敬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络,获取最新展会信息

 

  2017中国(上海)国际养生杂粮与谷物展组委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3号门电梯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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