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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诉网易搜狐侵权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2014-09-13 12:26来源:央广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网爆王思聪掷千万为兔女郎总选举投票,日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 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网易、搜狐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删除侵权网页,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王思聪在起诉书中表示,2014年7月21号,“网易娱乐”、“搜狐娱乐”分别以《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网友:SNH48完爆AKB48》为题,报道称其斥资千万为兔女郎投票。报道同时附有一张照片,内容为一张中国银行支票,支票用途为“SNH48总决选投票支出”,收款人是 兔女郎组合所在经纪公司。

王思聪称,上述报道内容完全系捕风捉影,恶意捏造,图片中的支票与其没有任何关系。

网友说,我觉得王思聪也不会那么花钱,一千万,能在京东买多少个电脑桌啊。。

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两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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