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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务员小区”成为“特权小区”

2014-07-31 18:05来源:荆楚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据调查,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而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则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反复强调,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可是,高档小区卖给公务员只有市场价格的一半,这种行为本身就会受到群众的质疑,“手续齐全”只能说明把公务员的“特权”合法化,这样会更容易激化干群关系,引发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会直接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国家公务员这个职业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敏感性,甚至被某些群众认为是权力的象征。从“公考热”这一舆论焦点中可以看出,公务员也是最受人们热捧的。可是,公务员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力来自于人民,就应该服务于人民,而不是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开发商在商业活动中放弃逐利不符合一般常识,但当合作方是政府时就很好理解了。在为机关等要害部门建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打通了权力关节,增进了政府人脉。公务员能享受到高档而廉价的住房,归根结底还是权力在背后起了支撑作用。

    公务人员唯一的权利,就是做好人民的公仆。除了做好人民的大管家,更要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但是,权利也给某些人提供了以权谋私、危害公共利益的机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多样化发展,腐败的形式也变得多种多样,感情贿赂、信息贿赂、业绩贿赂等多种形式的“隐性贿赂”在反腐败过程中被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发现。在新事物出现时,体制机制相对来说还不完善,这就会造成一些人钻政策的空子。高档小区低价卖给公务员正是钻了政策的空子,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说手续齐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公众的质疑,这样回答未免有些欲盖弥彰。

    决不能让“高档低价小区”成为公务员的“特权小区”。要警惕权力变相变现,名义上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为公务员办了一项福利,实际上是利用政府权力给公务员转让了利益。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摒除特权现象的发生。但是,要建立一支廉洁奉公、精干高效、忠于职守的公务员队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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