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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禁止医生和医院私下为外国人移植器官

2014-03-21 13:21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3月19日,中国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正式启动,器官捐献志愿者及家属、医生、国家主管官员、世卫组织官员等,以及宣传大使曾志伟参加开通仪式。邵沛 摄

3月19日,中国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www.savelife.org.cn)正式启动,器官捐献志愿者及家属、医生、国家主管官员、世卫组织官员等,以及宣传大使曾志伟参加开通仪式。邵沛摄

本网讯  “我国器官移植医院要重新洗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在昨天举行的器官捐献国际学术论坛上表示。

黄洁夫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出台新政,任何一家器官移植医院,如不开展尸体器官(即公民身后捐献的器官)移植项目,将被吊销器官获取和移植资格;私下分配器官的医院,或使用国家器官共享系统以外来源器官开展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将被取消移植资格。

同时,根据中国器官移植的临床需求,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委员会还计划陆续审评增补100家器官移植医院。

部分医院未自动分配器官

中国曾出现600多家医院各自为政开展器官移植,争抢器官供体的混乱局面。2005年起,由原国家卫生部主导,中国临床器官移植体系经过几轮清理重塑。目前,全国有169家医院拥有国家卫生计生委审批认可的器官移植资质。但是,由于器官源短缺,一些器官供体仍来源于私下交易、司法渠道等原因,169家医院并非都开展了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的移植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自2011年4月以来的数据追踪分析发现,169家器官移植医院中,只有157家医院的移植中心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中建立了移植患者等待名单;70家医院使用系统进行获取器官的自动分配,88家医院通过该系统获得了分配的器官。

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坦言,上述分析数据显示出,有些器官移植医院尚没有参与到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的获取、分配和移植工作中。

禁私下为外国人移植器官

针对现状,黄洁夫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将出台一系列新政,进一步规范器官捐献、获取、分配和移植工作。

黄洁夫说,国家卫生计生委即将出台的强制性规定还包括:已拥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如果持续未开展尸体器官捐献工作一段时间,将被吊销器官移植资格;同时,器官移植质量差,造成患者移植后死亡的医院;违法买卖器官,私下为外国人移植器官的医生和医院,都将被吊销器官移植资格。
    需求缺口约百家移植医院

对于全国20万-30万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患者,中国能开展器官移植服务的医院和医生还远远不足。黄洁夫预计,还需要逐步增加约100家器官移植医院,才能满足中国器官移植的临床需求。

不过,黄洁夫同时强调,增补器官移植医院须非常审慎,已申请医院应先从试点做起。

■ 焦点

捐献器官须进电脑自动分配

去年8月,国家卫计委正式启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并下发文件,要求全国所有器官移植医院都要设立器官获取组织(OPO),并将获取的公民身后捐献器官信息全部放入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分配。但该系统的累计和实时监测显示,仍有部分医院,在获取器官后没有通过系统分配,而是以其他途径分配后,补录了分配去向。同时,自2011年试点至今,约有5.3%的器官在系统中显示已分配但去向不明。

黄洁夫说,随着器官获取组织联盟的成立和壮大,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再下发强制性政策,要求所有公民身后捐献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进行自动分配。“如有擅自系统外分配,发现一例,医生吊销执照(指移植资格),医院取消(器官移植)资格,同时问责医院院长”。

■ 进展

所有省份强制开展器官捐献

今年,国家卫计委计划强制要求所有省份都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器官捐献工作,包括公民身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的宣传动员、器官获取及合理分配和使用。目前,中国已有25省份开展这项工作。

昨日,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会在广州联合通报称,从2010年3月试点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到今年2月底,中国累计有1529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4148个。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去年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已全国推开。但因各种原因,仍有部分省份未申请开展这项工作。国家卫计委计划,待年内各地卫生和计生部门重组完成,就下发强制性文件,要求各省级卫计委必须开展器官捐献与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的分配和移植工作。“如某个省工作开展不力,将问责卫计委主管副主任”,黄洁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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