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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违法释放事件法院书记和纪检组长被免职调查

2013-11-25 12:10来源:天山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1月22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处得到证实:10月28日,新疆都市报刊出的调查报道《人怎么就放了?——阿克苏市法院发生违法释放事件,相关人员已被纪检委立案调查》现已有下文:该事件的关系人——原阿克苏市法院党组书记王向东和纪检组长吴军已被免职并正接受纪检专案组的调查,与此同时,新任命的阿克苏市法院党组书记已经到位上岗。

  至此,发生并被实名举报半年之久的“法院违法释放事件”的调查处理进程有了实质性进展。此间,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阿克苏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郭太军表示:“违法释放事件已是板上钉钉的违法行为,对此,党纪国法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大家关心的该事件背后是否牵涉到权钱交易,专案组正在做详细周密的调查,调查结束后,有什么样的结果,就做什么样的处理。”

  为严肃纪律,以正视听,本月19日,经阿克苏地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依据组织程序免去王向东阿克苏市法院党组书记的职务;同日,阿克苏市委组织部依据组织程序免去吴军阿克苏市法院纪检组长的职务。其间,专案组已介入调查,如查出有其它问题,也将按照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

  实名举报人张岩斌获知此消息后兴奋无比:“我听到这个消息就像听到了喜讯。这让我能够感受到阿克苏的反腐倡廉动了真格,我相信老百姓跟我一样,观望着、希望着!”

  调查回顾

  2013年3月22日,阿克苏市法院对市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江守和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进行了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

  4月23日,就在等待一审再审理期间,被告人江守和却被阿克苏市法院释放了。释放的理由是“父亲病危”,而且是时任市法院的纪检组长吴军乘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工作人员下班后,亲自将犯罪被告人领出看守所的。

  对此,看守所所长回答:“没见过这样放人的,但法院敢出这样的手续,我们就敢放人。”时任市法院党组书记王向东说:“这是集体讨论决定的。”

  更蹊跷的是,被告人江守和出来后,在关系人和关系企业之间奔走,具有串供的重大嫌疑。其间,时任市法院的纪检组长吴军和江守和同进同出、同飞安徽。江守和被“释放”了整整10天,又凭吴军在市公安局法制科开出的逮捕证送回了看守所。

  目前,非法释放已被定性,而此案背后是否存在干部权钱交易,是此案调查的重点。(新疆都市报 记者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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