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诉讼仲裁 >

海南村官侵吞1297万征地补偿款获刑

2013-11-11 18:24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海口市石山镇荣堂、玉库村村民征地补偿款1297.46万元遭集体侵吞一案,经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近日,海口中院一审认定王修光犯贪污罪、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以贪污罪判处钟师文、钟保富有期徒刑十年,判处王一德、王立燕有期徒刑七年,判处郑裕有期徒刑五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钟月娃有期徒刑五年。日前,海南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据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口市石山镇荣堂村民小组往届组长钟师文及原村民小组组长钟保富,原玉库村民小组组长王一德及原副组长王立燕、郑裕,在社会人员王修光组织、策划下,一起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荣堂村村民征地补偿款941.66万元、玉库村村民征地补偿款355.8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伴随着一个疯狂的侵吞征地补偿款阴谋被揭穿,一个以数名村干部及家属为首的海南省海口村官集体贪腐大案也最终浮出了水面。

伙同村官骗村民签字

1993年12月,原琼山县(现海口市琼山区)国土局与海口波盾旅游开发公司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由琼山县国土局征用石山镇荣堂村土地280亩、玉库村土地109亩后,出让给波盾公司用于项目建设。后来该项目被搁置,直到2006年12月,海口市政府拟依法将该地块收归国有。

2009年5月,社会人员王修光得知海口市国土局拟将涉案土地共381.66亩(扣除公路征用的数亩)将收归国有的消息后,便心生歪念,欲趁机侵吞荣堂村280亩征地补偿款。

“于是,我便找到曾任荣堂村民小组组长的钟师文及时任该村村民小组组长的钟保富,提出以荣堂村名义向国土局申请征地补偿款,取得补偿款后全归我占有,我再从中分给钟师文、钟保富各56万元,二人欣然同意。”王修光告诉办案检察官。

2009年6月20日,王修光要求钟保富以荣堂村民小组的名义与其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荣堂村民小组委托并无条件配合王修光办理荣堂村民小组“征地手续费”,征地补偿款到账后,王修光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支付给荣堂村民小组,其余部分归王修光所有。

据检方指控,因以荣堂村民小组名义办理征地补偿款须经村民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王修光等三人决定以办理每亩1000元“征地手续费”归荣堂村民小组所有的名义,骗取村民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2010年6月15日,钟保富召集荣堂村民小组钟晓翼等11名村民代表在海口市南大桥附近的椰林湾酒店201包厢开会,以办理“征地手续费”归荣堂村民小组所有为由,要求村民代表签字。

此后,王修光等三人进行分工:王修光负责疏通海口市国土局相关人员的关系,钟师文负责起草与征地补偿款相关的文书材料,钟保富负责协调与荣堂村民的关系及出具荣堂村民小组相关征地手续。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