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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源酒店陷裁员风波 15员工被“莫须有”辞退

2013-10-21 12:42来源:南方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南方日报讯 (记者/方镇彬 吴少敏 实习生/张晶津) 日前,虎门广源酒店何某玲等15名前员工向记者报料称,他们自去年底入职广源酒店以来,管理方从未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初,更是以“莫须有”的理由将他们集体辞退。广源酒店称,集体辞退员工是因为他们经营不善,以致酒店严重亏损。


  3月19日,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虎门劳动争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要求广源酒店支付何某玲等人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赔偿金。对此裁决,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目前,15名被辞退员工正准备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喊冤


  合同未签遭辞退要求仲裁索赔偿


  据何某玲介绍,去年下半年,东莞虎门广源大酒店老板王某林因在江西丰城投资一家五星酒店,致使无精力管理广源酒店,便把酒店委托给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管理。


  何某玲于2009年10月来到广源大酒店工作,系“酒店管理公司”高薪配带到广源大酒店的卡拉OK部门任总监,月工资8000元。广源大酒店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也是一拖再拖。


  2010年1月,酒店突然以“管理不善导致酒店严重亏损,沟通无效”为由辞退了她。此时的何某玲发现,由于自己并没有与广源大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赔偿金也没了着落。


  她认为,酒店辞退她时,没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告知,而且在职期间,自己负责的卡拉OK部门生意较好,单月营业额达到40多万元,亏损则是“由于酒店自己内部搞装修,导致无法营业造成的”。


  同时和何某玲一起被辞退的还有其他员工,共计15人。经过询问,何某玲发觉大家都未与广源大酒店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其中不少人只领到了三四百元的补偿金就被辞退。于是,何某玲和被辞退的员工一起向劳动仲裁庭提起申诉,其中何某玲要求广源大酒店赔偿她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以及双倍工资等共53000多元。


  何某玲说,公司辞退她,是因为广源大酒店的老板王某林和她的好友陈某(原广源酒店执行董事)合作产生不愉快,就把该同事手下的一干人等全部辞退,其中也就包括了此次提起诉讼的15名员工。“广源大酒店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他们后来说已经发通知让大家签合同了,其实我们没有收到通知,该份通知是员工到劳动部门起诉后,酒店临时补办的,反正他们想写什么时间就写什么时间”。


  酒店回应


  员工不肯签合同经营不善致亏损


  对于员工的说法,广源大酒店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林称,何某玲为“酒店管理公司”高薪配带人员,但由于其在职期间经营不善,导致广源酒店顾客大量流失、经营严重亏损,而且沟通后也不见何某玲有所改进,故将其辞退。


  “酒店承诺将1月份整月工资付给何某玲作为补偿,难道这样的经济补偿还不合理吗?是企业对不起她吗?”王某林说,此次辞退员工的原因有三:一是被辞退员工不称职;二是企业管理职位重叠,严重超编;三是被辞退员工的工资等级差异大,造成了管理人员间的矛盾,导致无法协调工作。


  王某林称,公司早已通知大家签订劳动合同,并非公司不签,而是员工自己不肯签。而在酒店与员工签订的几份劳动合同中,记者发现,合同日期写着2009年11月1日,而员工的签名下方所署日期则为2010年1月20日。


  对上述劳资纠纷,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虎门劳动争议仲裁庭最终仲裁结果为,广源大酒店付给何某玲4900余元,其他人分别赔偿现金若干。何某玲等员工不满仲裁决定,决定请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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