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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投诉律师程序

2013-07-30 11:06来源:浏览:手机版

一、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二、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四、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五、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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